職責簡述
1.根據集團戰略,制定資產的運營策略和計劃,并組織實施;
2.統籌集團資產的配置、登記、評估、盤活、處置全流程、全生命周期管理,確保國有資產安全與保值增值;
3.建立資產動態臺賬系統,落實國有資產管理和交易等政策要求;
4.制定低效、無效資產清理、重組方案,探索、創新運管模式,盤活存量資產,提高資產利用效率;
5.監督資產交易、處置等合規性,防范國資流失風險;
6.負責對資產的委托運營方的管理,包括項目的策劃、實施、監控和評估等;
7.其他工作。
任職要求
1.45周歲以下,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學歷;
2.具有8年以上資產管理/財務管理相關工作經驗,其中3年及以上管理工作經驗;
3.精通國有資產管理全流程,熟悉產權交易規則,具備資產盤活實操經驗,掌握地方國資監管政策,了解相關法律法規、知識產權等相關知識;
4.具有較強的溝通和談判能力和較強的風險防范意識,工作細心,踏實穩重;
5.具有相關專業或國有企業或大中型企業相關管理經驗者優先。能力特別突出者可適當放寬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