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認真貫徹執行環境管理體系標準,確保環保管理體系有效運行。
2、參與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的識別、評價和環境因素、危險源的辨識。整理匯總環境因素調差評價表,制定相應的規章制度、管理措施,并對評價出的重要環境因素制定目標、指標、管理方案和應急預案,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3、認真做好公司全體人員的宣傳教育工作,提高認識,加強全員的環境保護意識。
4、在安排施工生產的同時,要詳細安排和布置環保工作。
5、對施工及生產中產生的粉塵、噪聲、振動、輻射、高溫等職業危害因素采取針對性應對措施,以保證職工職業健康。
6、檢查勞動防護用品和防護設施的使用情況。
7、對水源、排污、粉塵、垃圾等,聯系環保部門進行監測工作,對超標項目積極組織改善和改進,保證施工環境達標。
8、協助部門領導落實環境管理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