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職責:
1、負責采、選系統及尾礦庫安全技術研討,方案、措施審核等工作;
2、負責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審核和更新工作;
3、負責公司級員工安全教育培訓授課,協助安全副部長對車間、班組級安全教育培訓情況進行監督管理;
4、編制年度應急演練計劃,參與或制定應急救援預案及演練方案(方案、演練、總結、評估);
5. 對礦山安全進行風險評估和事故預防。
崗位要求:
1、采礦專業、5年以上安全管理工作經驗;
2. 持有金屬和非金屬礦山注冊安全工程師證書;
3. 熟悉礦山安全相關法律法規和行業標準;
4、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能熟練運用常用辦公軟件。
海拔3600米左右,高原補貼100/天、五險一金、包吃包住、話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