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貫徹執行安全法規與制度
- 落實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行業標準及企業安全管理制度。
- 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2. 安全監督與檢查
- 定期巡查施工現場,排查安全隱患(如邊坡穩定、設備運行等)。
- 檢查安全防護設施(如護欄、警示標志等)是否合規。
3.安全培訓與教育
- 配合上級領導,組織施工人員安全培訓,包括崗前教育、專項操作培訓及應急演練。
- 宣傳安全生產知識,提升全員安全意識。
4. 危險源管控與應急管理**
- 辨識、評估施工中的危險源,制定防控措施。
- 參與編制應急預案,組織演練,確保事故發生時能迅速響應。
5. 事故處理與報告**
- 發生事故時立即上報,保護現場,參與救援和調查。
- 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整改措施,避免重復發生。
6. 安全資料管理
- 記錄安全檢查、培訓、事故處理等臺賬,歸檔備查。
- 編制安全報表,定期向上級匯報安全生產情況。
7. 協調與溝通
- 與業主、政府安監部門保持溝通,配合安全檢查。
- 督促整改外部檢查提出的安全問題。
8. 其他職責
- 監督勞動防護用品的配備與使用。
- 參與施工方案安全審查,提出安全技術建議。
關鍵要求
- 專業知識:安全工程等相關專業優先考慮;熟悉礦山安全規程及應急救援知識。
- 責任心:嚴謹細致,敢于制止違規行為。
礦山安全員上崗后按照單位要求,需通過相關資格考試(如安資證),持證上崗,且需適應礦山現場環境,具備較強的現場管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