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監理工程師
崗位職責: 1、 主持編寫監理規劃、審批監理細則;組織編寫、簽發監理文件、指令,主持整理監理資料; 2、 主持項目部日常工作,確定人員分工、職責、檢查; 3、 審查施工單位資質,審核、簽認施工單位的技術、安全管理文件及工程款申請支付證書; 4、 主持工地例會,組織或參與各種專題會議; 5、 抽查工程實體質量;審核、簽認分部工程和單位工程質量驗評資料,主持工程竣工預驗收、參與竣工驗收; 6、 審查處理變更,主持、參與質量安全事故調查處理,調解合同爭議,處理索賠、延期; 7、積極協助、配合業主工作,做好外部協調。 8、具有監理工程師證可兼職。
專業監理工程師
崗位要求: 1、服從公司工作安排和項目總監或總代的領導; 2、參與編制監理規劃,編制本專業或分工負責的專項工作監理實施細則; 指導、檢查本專業監理員的工作,定期向總監理工程師匯報責任范圍的監理工作實施情況; 3、參與審查涉及本專業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專項)方案并提出審查意見、參加涉及本專業的超過一定規模的危大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專家論證會、參與審查涉及本專業的分包單位資格、審查涉及本專業的施工進度計劃,核查施工進度計劃執行情況; 4、組織、指導、檢查和監督本專業監理員的工作; 5、負責本專業分項工程驗收及隱蔽工程驗收并做好監理表式的簽署工作; 6、負責本專業監理資料的收集、匯總及整理,參與編寫《監理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