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貫徹執行國家和公司關于安全環保的政策、法規和管理制度。
2、制定和完善安全環保規章制度,并監督執行。
3、負責安全環保教育培訓,提高員工的安全環保意識。
4、定期組織安全環保檢查,及時發現并整改隱患。
5、參與安全事故和環保污染事故的調查處理,提出改進措施。
6、負責環保設施的運行管理和維護,確保達標排放。
7、監督施工和生產過程中的安全環保措施落實情況,確保符合規定要求。
8、協調解決安全環保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推動安全環保工作的持續改進。
任職要求:
1. 具備一定的安全工作經驗,熟悉國家的安全管理法律法規和標準。
2. 善于思考和解決問題,有一定的數據統計和分析能力。
3. 具備良好的組織管理能力和團隊協作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