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崗位職責:
1. 負責辦理律所已成交的民商事訴訟及非訴案件。
2. 對各類案件進行法律檢索,獨立給出庭參與偵查、審查起訴、審判階段。
3. 協助起草、審閱法律文書等。
4.能夠獨立與客戶進行溝通,完成案件的全程辦理。
5. 完成主任交辦的事宜。
任職要求:
1.已取得律師執業證,有辦案經驗優先。
2.具有良好的律師執業操守,遵守律師執業規范。
3.認同律所發展,適應律所發展模式。
4.具有扎實的法學專業功底,具備明確業務方向。
5.辦事嚴謹、細致、保密性強。
福利:
1.周末雙休,購買社保,不定期的團建活動,節假日根據國家規定休假。
2.公平且健全的薪酬職位晉升制度,具體細節面議。
職位亮點:“晉升空間大,團隊年輕化,專業大牛帶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