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職責:
1、對所有員工腐敗違規失職問題和公司業務管理問題進行監督和授權查處;
2、對分公司風險問題進行識別和控制,每季度對本公司的風險事項進行評估并向集團ARC報告;
3、對接聯系當地政府部門和業主方,加強與供應商實控人的聯系和交流;
4、將集團營運通用制度培訓到樓管到店長,每日檢查商戶日常規范,如價簽、價格、折扣牌、尺碼扣、陳列、衛生、倉庫等等,將發現的問題進行反饋和督促整改,并向集團提出制度流程修正或優化建議;
5、按“一崗雙責”制度對商戶(供應商)“假詐偷”經營違規、履約違規問題、物業品質問題進行檢查和處罰。
6、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因組織內工作協同需要完成的其他工作;
任職要求:
1、年齡35歲以上,本科及以上學歷,法律、審計、財務等相關專業;黨員優先;
2、有體制內紀檢監察司法法務工作經歷;或有大型集團化企業紀檢監察審計工作經歷。有商業行業經驗優先;
3、對國家、企業相關政策法規有一定了解,有較強的稽查和風險防范意識;
4、具備很強的責任心和執行力;具備較強的溝通、組織、協調能力;
5、性格上堅韌執著,敢于擔當,嫉惡如仇。為人誠實、可靠,原則性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