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本項目安全生產負直接管理責任,貫徹執行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相關法規標準以及集團公司、本單位的規章制度,保證項目部安全管理體系的有效運行。
2、組織制定本項目安全生產責任制,負責對相關業務系統落實安全生產責任的情況進行監督考核,制定完善本項目安全生產相關規章制度并監督實施。
3、建立本項目隱患排查體系,組織開展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簽發隱患整改通知,對違章行為實施處罰,并組織檢查整改落實情況。
4、建立本項目應急救援體系,組織編制本項目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組織開展應急救援演練。
5、參與本項目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6、監督保證本項目安全生產(含疫情防控及防揚塵措施)費用的有效使用;
7、參與本項目腳手架、模板支撐體系、安全防護設施、臨時用電及機械設備的驗收工作;
8、宣傳貫徹國家、集團公司和本單位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新法規、新政策, 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如實記錄安全生產培訓教育情況,建立完善本項目安全生產培訓教育檔案;
9、負責與甲方、監理、行業主管部門等溝通協調安全生產工作有關事項;
10、對整個項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要落實到位,凡政府部門、甲方、監理、公司檢查中,因違規造成的各種處罰(通報批評、扣分、經濟處罰等)要及時整改,并將處罰通知及項目整改報告及時上報公司。對項目人員違規作業的處罰要有文字性記載并做好歸檔工作。
職位福利:績效獎金、員工旅游、節日福利、包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