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職責:
1、根據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組織擬定修訂集團公司法人治理層面的基本規則和管理制度。
2、根據董事會提出的戰略目標,組織制定公司發展戰略與經營方案。
3、負責與國資委的信息溝通,并做好與公司經理層的溝通協調等有關工作。
4、主持公司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
5、組織實施公司經營計劃,分管總經理辦公會。
6、審核簽發以公司總經辦名義發出的文件。
7、處理公司突發事件和對外關系問題。
8、與有影響力的企業建立伙伴關系,加強聯系與合作,擴大公司影響力。
9、主持總經理辦公會,總結工作、聽取匯報、檢查工作、督促進度。
10、列席董事會會議,行使公司章程和董事會授予的職權。
任職要求:
必備:
1.對黨忠誠,擁護黨的領導;
2.無公司法規定的任職禁止情形;
3.具備領導能力、應變能力、判斷能力;
4.有?作責任?、學習意識。
專長:
1.具備公司業務開拓和銷售方面的專業知識;
2.掌握公司法和企業經營管理理念;
3.有敏銳的市場洞察力和思維決策能力;
4.有較強的風險防范能?和開拓創新能?;
5.具備國有企業管理經驗;
6.在企業管理、財務審計、法律、投融資等???或多??具備相當的專業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