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船長指示負責甲板部的全面工作,履行航行值班職責,協助船長做好安全航行;
2.主管貨物的配載、裝卸、交接和其他運輸管理工作,簽發大副收據,確保貨物安全、高效地裝卸和運輸;
3.負責編制甲板部的年度、航次維修保養計劃,并組織實施,確保甲板部設備處于良好技術狀態;
4.在船舶應急情況下,擔任現場指揮,組織船員進行搶救工作。
5.代理船長職務(當船長因故不能履行職務時),以及負責甲板部的船員管理、思想工作和部門間的協作;
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任職條件
1.初中及以上學歷,55周歲以下;
2.航海管理、輪機管理專業優先,條件優秀者可適當放寬;
3.3年以上大副工作經驗;
4.身體健康,能適應長期海上工作環境;
5.完成STCW要求的培訓,包括基本安全、救生艇筏、高級消防、醫療急救等;
5.熟悉船舶管理相關國際國內強制性公約、規則和法律法規,能夠嚴格遵守航運安全規定和操作規程;
6.具備較強的組織能力和領導能力,能夠有效地管理甲板部船員;
7.持有有效大副或以上適任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