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主要工作職責:
1.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2.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配置消防設施、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并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完好有效;
3.對建筑消防設施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測,確保完好有效,檢測記錄應當完整準確,存檔備查;
4.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保證防火防煙分區、防火間距符合消防技術標準;
5.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6.組織進行有針對性的消防演練。
崗位任職資格條件:
1.大專及以上學歷,礦山相關專業。
2.40周歲以內。
3.3年以上消防管理工作經驗.
4.具有相應的消防專業知識和工作經驗,熟悉礦山生產系統。
5.有消防設施操作員、注冊消防工程師證書優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