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帶藝術高考的經驗1~3年者優先考慮。
崗位內容:
1. 為學生提供高水平的音樂教育,包括鋼琴教學、民美教學、聲樂技巧、音樂理論和歷史知識等方面的培養。
2. 制定并實施具有挑戰性和創造性的教學計劃,以促進學生的個人成長和藝術發展。
3. 監督和指導學生的練習,在必要時提供個別指導和建議。
任職要求:
1. 具備音樂相關專業學士及以上學位,音樂副科教師職稱者優先考慮;
2. 至少三年音樂教學經驗,能夠熟練使用各種教學資源和工具;
3. 善于與不同年級和水平的學生和家長進行有效溝通,積極協調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