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崗位職責
1.制定合規管理及合規委員會相關制度;
2.組織召開合規管理工作會議及風險與合規管理委員會會議;
3.擬定合規管理工作規劃、年度工作目標;
4.組織開展合規管理評估、合規風險排查、起草合規工作報告;
5.管理兼職合規管理員隊伍,通過合規培訓等方式,培育企業合規文化;
6.負責開展投資項目等法律服務工作,開展法律盡職調查,出具法律意見書;
7.負責開展重大決策、規章制度、經濟合同合規性審查;
8.負責組織開展國資管理、融投資、土地管理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行業規范性文件研究。
9.負責定期梳理更新公司公司機構與產權情況,定期梳理合資公司治理機構情況,監督合資公司按照章程進行治理。
10.合同管理、案件管理、外聘律師管理等,以及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任職要求
1.學歷:大學本科以上
2.專業:法學或相關專業
3.執業資格: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A)
4.年齡:40歲以下
5.相關崗位工作年限:3年以上
三、其他要求
1.相關知識:熟悉民商事、公司管理、投融資、土地管理、訴訟爭議等實體與程序法律知識,熟悉各類合規管理的風險點和化解方法。
2.技能技巧:熟練使用OFFICE等辦公應用軟件,掌握各類辦公設備的使用方法。
3.素質能力:具有較強的全局意識、服務意識、風險意識,具有較強的綜合管理能力、溝通協調能力、學習能力、分析判斷能力、執行能力。
四、薪資及工作地點面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