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負責組織公司全面風險管理體系的建立、維護與改進;
2.負責組織建立公司重大風險監控預警機制;
3.指導和監督公司總部,子公司(項目公司)的風險管理工作;
4.負責公司內部控制體系的維護與改進;
5.組織定期對組織架構設計與運行的效率、效果進行全面評估,并提出優化建議;
6.督促各部門、子公司(項目公司)落實內部控制體系有效運行責任,及時協助領導將法律法規等外部監管要求轉化為企業內部規章制度;
7.負責公司的合規管理工作,起草年度合規管理報告及相關合規管理制度等;
任職條件:
1.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法學類相關專業;助理及以上職稱或與工作崗位相符的執業(職業)資格或具有法律職業資格A證;
2.3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
3.熟悉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熟悉建筑、金融、財會、投資等相關業務方面的運作及管理;熟悉企業的制度流程及風險管理工作內容和方式;具有較強的人際溝通能力、決策能力、風險控制能力、思維靈活性、責任心;熟悉office辦公軟件和企業管理類軟件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