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職責:
1. 組織編制年度生產計劃,進行生產調度、管理和控制,確保完成各項目標計劃。
2. 負責各生產單位的重大事項協調調度工作,統籌安排生產例會,下達任務并進行考核。
3. 對外包項目部進行管理,確保各項任務按時完成,合理調配資源,確保高效開采。
4. 制定分管部門和施工單位的生產、技術、安全等考核標準,并實施考核。
5. 負責公司生產、安全和環保管理制度體系及人才隊伍體系的建設。
6. 落實安全生產管理,建立雙重預防機制,組織地質災害防治和爆破作業安全管理。
7. 制定生產成本預算,管控成本,監督礦石品質管理。
8. 引進智能化開采技術,優化生產工藝,統籌設備維護與更新。
9. 確保開采活動符合環保法規,配合完成相關政府監管工作。
10. 培養生產管理團隊,建立考核機制,推動績效考核與激勵機制。
11. 負責配合政府及相關部門的礦山檢查、接待工作。
崗位要求:
1. 采礦工程、礦物加工等相關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45周歲及以下。
2. 具有10年及以上非煤礦山工作經驗、5年以上大型冶金熔劑礦或建材礦山高管經驗。
3. 具備注冊安全工程師及一級建造師(礦業工程)證書。
4. 熟悉非金屬礦山工藝、生產和安全管理等相關專業知識。
5. 熟悉礦山項目管理體系與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
6. 工作地點為井陘縣,服從公司統一調配。
工資面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