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制定設備保養、維修、改造計劃,組織維修工或外協單位做好設備維修、保養和改造工作;
2.負責對項目工程維修人員進行日常管理,培訓、考核;協調外協單位人員工作關系;
3.巡視巡查機房設施設備和公用設施設備的完好情況,并進行記錄;
4.建立健全設備檔案、設備臺賬和設備卡;
5.定期組織設備安全檢查,提出整改建議和意見;
6.組織負責對責任范圍內的緊急突發情況及事件的處理;
7.負責制定設施設備的年度、季度、月度的維護保養計劃和操作規程;
8、制定責任范圍內的公用設施的維護更新、改造計劃,并提交審核,執行實施。
任職要求:
1.大專以上學歷,機電、自動化、物業管理類相關專業;
2.具有5年以上物業工程崗位經驗,2年工程管理崗位經驗;
3.具備一定的電氣、機械、給排水、弱電、土木工程、自動化等專業知識;熟練掌握崗位所常見的設施設備操作規范、安裝、維修應急等能力;
4.熟練使用辦公軟件;
5.良好的溝通協調能力、團隊管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