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職責:
1、協助本單位負責人完成其合規職責。
2、就本單位的事項向本單位負責人和其他人員提供合規咨詢意見,對本單位擬提交合規管理部的咨詢和審核事項,提出初步合規意見。
3、對本單位的各項業務管理及工作人員執業行為的合規性進行監督,履行合規檢查職責。
4、協助本單位負責人進行合規宣傳培訓工作。
5、發現本單位存在重大合規風險和合規問題的,應及時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或直接向合規管理部、合規總監報告,并對本單位存在的違法違規行為提出整改建議。
6、合規管理部或本單位負責人安排的其他合規工作,但不得兼任與合規管理職責相沖突的工作。
7、合規部規定的其他崗位職責。
任職條件:
1、正直誠實,品行良好;
2、熟悉業務,熟悉證券監管法律、法規、規章及其他規范性文件的要求,具備勝任合規管理工作需要的專業知識和技能;
3、具備3年以上證券、金融、法律、會計、信息技術等有關領域工作經歷;
4、具有統招本科學歷,已取得證券從業資格。
5、滿足當地監管部門的特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