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藥品質量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積極推行GSP管理在企業的實施,以保障公司合法合規經營;
2.全面負責藥品質量管理工作,確保經營全過程行為合法合規;
3.對整個組織的質量管理負有全面責任,協助總經理制定組織的總目標、總戰略,掌握組織的大政方針,以保障公司藥品經營總目標的實現。
4.協助總經理制訂公司質量方針、質量目標,以保障公司藥品經營質量管理目標的實現;
5.領導質量管理體系文件的形成、制定和實施,負責質量管理活動的過程和運行,在評審、修改基礎上對質量體系文件進行審定并負責組織貫徹。及時了解和監督質量體系執行情況,提出修訂方案,促使質量管理體系動態優化,不斷改進;
7.協助總經理做好質量管理機構的組織完善和人員配備,組織公司申領、換證、和變更及GSP認證和監管部門迎檢工作,指導內審、驗證、校準工作;
8.組織并審核企業質量管理制度,對本企業的首營企業、首營品種、上下游客戶的質量資質等質量相關內容進行最終核準,對不合格藥品的最終確認等,確保購銷的經營行為合法合規,加強不合格藥品的管理;
9.對質量管理體系的內審結果、風險點、庫存盤點報告進行評估分析;持續優化質量管理體系,以采取切實措施,保證藥品和用藥者的安全。
10.抽查各級職能部門的質量執行情況,協調各部門之間的工作關系,保證工作流程的正常進行,以提升公司內外部的滿意度。
任職要求:
1、40周歲(含)以下,大專及以上學歷,藥學或醫學、生物、化學等相關專業,具有執業藥師資格。
2、具有3年及以上醫藥行業部門管理工作經驗,在質量管理工作中具備正確判斷和保障實施的能力(條件優秀者可適當放寬)
3、通曉《藥品經營企業質量管理規范》等國家有關藥品管理的法律法規,掌握國家地方法規政策,具備企業管理、質量管理體系、法律等方面的知識。